3、猝不及防的調解忙中出錯
作者:
泉語 更新:2016-07-30 20:35 字數:2779
周方謝過林姐接待起情緒激動的消費者,讓葉曉棠記筆錄,不放心又問了一句:“小葉,你會做筆錄嗎?”
葉曉棠說:“會的,我以前是律師。”
周方抱歉地笑了:“失敬失敬,那我就放心了。”
周方問過投訴人基本信息,又問他為何投訴。
來人自稱姓姜,說是從村里小賣部胡某處買了一箱酒,一共六瓶,其中有一瓶是空的,他要求賠償。
周方覺得蹊蹺,問他:“酒帶來了嗎?”
姜某說:“帶來了!”說著真從包里拿出了一瓶酒,周方拿起這瓶酒,果然是空的,他又仔細看了瓶口,發現并未開封,是完好的,問姜某:“胡某承認這是他賣的嗎,承認酒有問題嗎?”
姜某說:“承認的。這是他電話號碼,你們可以跟他聯系。”
葉曉棠撥通了這個號碼,正是賣酒給姜某的胡某,葉曉棠要求他到二卯食安分局來解決糾紛。
周方繼續問姜某:“你為什么來投訴?他不愿意賠償嗎?”
姜某說:“愿意賠啊,但是他只賠一瓶,我要的是賠十瓶。”
周方問:“你為什么主張賠十瓶?”
姜某說:“新聞里都是這么說的啊,叫什么懲罰性賠償,以一賠十!”
周方不說話,看向葉曉棠。葉曉棠雖然是律師出身,但是對具體的食品類和消費類的法律并不熟知,投訴就在眼下,葉曉棠只能默默拿起手機百度起來。
好在周方業務熟練,對姜某說:“姜先生,食品類確實有以一賠十的懲罰性賠償,但是這個賠償的前提是涉及食品安全,比如說食品過期或者變質,那么消費者可以主張十倍賠償,否則不可以的。像你這種投訴,我們一般按欺詐論,以次充好,你買的一箱酒,其中有一瓶是空的,這是廣義的欺詐消費。”
話音剛落,一個人風風火火就進來了,大聲嚷道:“怎么會是欺詐,這酒又不是我封包裝的?我拿了一整箱回來賣,有一箱是空的,這是廠家的責任,怎么是我欺詐?”
葉曉棠猜他是胡某,招呼他說:“您消消氣,有話慢慢說。身份證帶了嗎,給我登記一下。”
胡某把身份證遞給她,忍不住朝周方白了一眼,說:“你倒給我說說看怎么是欺詐?!”
周方并不懊惱,似乎對群眾的負面情緒已經習以為常,他說:“我先跟你說責任,廠家有責任,你作為經營者也有查貨驗貨的責任,為什么一瓶酒是空的你沒有發現就賣給了消費者?消費者向你要求賠償,你可以向廠里追溯賠償;另外,欺詐,也許廠家沒有欺詐的主觀惡意,但是這瓶酒是空的,我說這箱酒以次充好不為過吧,消費者是當滿瓶買走的,客觀上對消費者造成了欺詐的結果。我們處理的投訴案件中,以次充好也當欺詐論處。不過你也不用擔心,你最終可以向廠家索賠。現在的關鍵是你要給消費者一個說法。”
正說著,突然王局和一個身著制服的中年男子火急火燎地進來了,喊道:“周方,有人吃河豚魚中毒了,快跟我們去現場!”
周方“唰”地站起來就準備往外走,回頭對葉曉棠說:“你繼續做筆錄,按欺詐論處,你看一下《消法》,請大廳的林姐參加調解,或者我回來再說。”
姜某看周方要走,立刻發火叫道:“事情有沒有先來后到?你怎么說走就走?!”
周方回頭面無表情地說:“吃河豚魚中毒會死人的!”
不僅是姜胡二人,就連葉曉棠都呆住了。
周方再一次叮囑葉曉棠:“要是不好弄,你就等我回來。”
葉曉棠點頭,讓他趕緊走,樓下的執法車喇叭有響了起來,王局等急了,人命關天啊。
周方走后,葉曉棠接著跟他們談話,對姜某說:“姜先生,以一賠十是指食品不安全的賠償,這瓶酒是空的,并沒有造成食品安全的威脅,所以我們只能按欺詐論處,剛才我們組長都跟你說了。”
胡某聽葉曉棠并沒有支持姜某以一賠十的說法,面色緩和了下來。
葉曉棠翻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找到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葉曉棠說:“你們看,法律規定欺詐是一賠三。”
姜某又說:“但是不足500的,要賠500!我這瓶酒是120一瓶,他應該賠我500!”
胡某看了半天,似乎是服氣了,說:“500就500,反正我可以向廠里追賠。”
葉曉棠心生歡喜,想不到雙方這么爽快可以達成協議,這是她進單位處理的第一件事,一定要弄得漂亮。她立刻照著以前的投訴制作文書,很快,胡某現場支付了姜某500元,兩人簽了調解協議就走了。
但是葉曉棠回頭再一看法律,她竟然忘記了退款,法律規定的其實是退一賠三,所謂五百塊,是增加賠償的部分,她居然忘記了要求胡某退還姜某來支付的費用,心中懊惱又忐忑。想來想去又去找林姐,說自己的工作紕漏。林姐聽了卻安慰她說:“小葉你可以的,組長不在,你一個人搞定了調解,瑕疵是有的,但是消費調解工作,糾紛雙方簽了字就是認同你的調解了,沒事的。下次注意了!還有,調解雖然不想執法那么要求嚴格,但是最好是兩個人參加比較好。”
葉曉棠這才想起周方交代她請林姐一起調解的,一時不能原諒自己犯錯,心中懊惱不堪:看來公務員的工作并不是想象中的輕松,而自己初次調解就沒弄好。林姐是個體貼的人,還是寬慰她:“慢慢來,你能做到這樣就很不錯了!”
葉曉棠試探著問林姐:“林姐,是不是王局不喜歡女同志,我看他不太歡迎我。”
林姐臉上有了轉瞬即逝的吃驚,這女孩倒是靈醒的,可是太敏感的人注定會受傷的。林姐說:“基層比較辛苦,王局不是不喜歡女同志,他是不喜歡嬌滴滴的女同志。”
葉曉棠順水恭維了一下林姐,說:“那么你一定是王局認可所以點名要來的?”
林姐卻有些尷尬,苦笑一聲不說話。
葉曉棠覺得自己說錯話了,也許林姐根本不想來二卯。轉而問她:“林姐,那個穿著制服的人是誰?就是跟王局和周組長一起出去的那個人。”
林姐也樂意跟著她轉移話題,回答她說:“那是我們的副分局長吳局,他是我們分局的案件專家。他今天早上去查菜場,所以穿著制服。我坐大廳是必須穿制服的,他們一般隨意一點,有時候暗查暗訪穿制服確實不太方便。我們分局連你一共就6個人,人都挺好的,時間長了你就懂了。”
葉曉棠點點頭,說:“吳局有點男生女相。”
林姐說:“一點沒錯,吳局這張臉要是給了女人那可不得了,人面桃花似的,那眼睫毛真不是一般的長,身高也標準,一米七八,他可參加過國慶五十周年閱兵,見過世面!”葉曉棠沒想到這個小地方還有這樣傳奇經歷的人,忍不住感嘆:“是嗎?難怪看起來有氣度。”
林姐卻問她:“你覺得周方怎么樣?”
這倒把葉曉棠問住了,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以問題回答問題,說:“我看組長也蠻年輕的嘛,他比我大不了多少吧,是嗎?”
林姐也不追問,說:“比你大一歲吧。”
葉曉棠心想,大概林姐的意思跟王局類似,是盼望著年輕人擦點火花嗎?可是周方那情況……要不是那次在房產中介遇到,她可能還真就被蒙在鼓里呢,搞不好稀里糊涂成為同妻,那才是悲催。
葉曉棠回到辦公室整理調解材料,心里一盤算,分局的其他5個人,她今天是全見著了,分局長王局,副分局長吳局,周方,老胡,還有林姐。這就是上農路4號的所有人馬了。
快下班了,王局和周方他們還沒有回來。葉曉棠擔心起來:吃河豚魚真的會死嗎?